湖北荆门市沙洋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破解历史遗留问题:汉江岸边长达16年填埋历史的3万余吨垃圾近日“搬家”。
2019年7月,沙洋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沙洋汉江干堤农建社区段岸坡和沙洋围堤岸坡填埋有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经调查发现,该处垃圾填埋点始于2004年10月,大量城市生活垃圾和城市建筑垃圾填埋于此,且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填埋垃圾持续自然降解产生的渗滤液流入沙洋城区饮用水取水点上游的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后相关部门建设排污管道,将垃圾引流至饮用水取水点下游的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汉江水环境仍受到污染,城区居民饮用水仍受到威胁。
汉江岸边长达16年填埋历史的3万余吨垃圾 沙洋县人民检察院供图
为保护汉江水源和城区及下游居民饮用水安全,沙洋县人民检察院分别向该县环保局、城市管理执法局、沙洋镇人民政府及荆门市汉江河道堤防管理处发出检察建议。
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向县委县政府进行了汇报,县委县政府对填埋的垃圾清运及后期规划进行安排部署,相关职能部门于2019年10月编制完成了环境整治方案,并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具体组织实施。
沙洋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近日向沙洋县人民检察院通报垃圾治理进展情况:投入挖掘机2台、渣土运输车辆14台,挖方施工15天,共清运垃圾1000余车,30000余吨。(王小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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