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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重污染过程次数比去年同期减少50%

生态环境部11月30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在会上表示,今年进入秋冬季以来,截至11月26日,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共发生6次区域性空气污染过程,重污染过程次数比去年同期减少50%。通过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区域实际污染程度较预测普遍减轻一个等级。

今年进入秋冬季以来,受不利气象条件、污染物排放增加、区域传输等影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出现数次空气污染过程。生态环境部提供的数据显示,10月1日至11月26日,“2+26”城市出现的轻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2019年、2015年同期分别减少94天、231天,分别减少17.4%、34.2%;优良天数比例为72.1%,增加了94天,比2019年、2015年同期分别上升5.9个、14.8个百分点。

从污染过程次数看,进入秋冬季以来,截至11月26日,“2+26”城市共发生6次区域性污染过程,比2019年同期增加1次,属正常波动范围。今年6次污染过程中,只有2次是重污染过程,其余4次为轻至中度污染,2019年同期出现的5次污染过程中,有4次是重污染,今年重污染过程次数比去年同期减少50%。

刘友宾说,今年秋冬季,各地开展联防联控,采取差异化管控措施,有效降低了污染排放。但随着复工复产不断推进,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达到年度峰值。11月中旬,生态环境部发布区域预警提示信息,共有52个城市启动预警,并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根据各企业绩效分级水平,采取差异化减排措施,做到“问题精准、时间精准、区位精准、对象精准、措施精准”,有效改善区域空气质量。

据初步统计,11月中旬预警期间,生态环境部派驻各城市的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共检查减排清单内企业2407家,发现有167家企业未落实应急减排要求,474家企业未制定或修订“一厂一策”应急减排预案,38家企业预案不符合《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技术指南》要求。其中,山西吕梁和河南开封两城市问题较为突出,未落实减排措施的企业占比分别为32.5%和20.5%。(记者李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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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城市 重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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