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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探索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着力打造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先行区

天津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新闻发布会25日在津召开。会上,天津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爱国围绕《天津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以及组织实施等方面做了介绍。

张爱国称,按照《总体方案》确定的发展目标,经过3年试点,努力形成市场更加开放、制度更加规范、监管更加有效、环境更加优良的服务业扩大开放新格局,探索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着力打造生产服务业发展先行区,为国家全方位主动开放和服务业的开放创新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总体方案》的主要内容,既有根据全国服务业发展共需要提出的试点任务,也有根据国家赋予天津“一基地三区”的定位提出的特色试点任务。从产业、区域、体制机制、政策和要素保障四个维度,提出了13个方面共116项具体的开放创新举措。

依托国家超级计算天津中心,建设天津市医疗大数据存储分中心、医疗影像数据第三方托管台等应用项目;建设国家数据安全治理试验区,集中开展数据安全治理相关政策试点示范工作;建设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应用示范区,加强区块链技术在知识产权交易、金融、贸易等多场景应用。

加快建设天津国家会展中心,依法允许展会展品提前备案,以担保方式放行,展品展后结转进入保税监管场所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予以核销。支持车辆展品依法留购幷给予展示交易便利。

支持天津排放权交易所打造天津碳普惠创新示范中心;支持天津粮油商品交易所成为北方重要的农产品流通定价中心;在现有交易场所开展油气现货交易,推动期现合作;论证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金属交易可行

简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对从业一年以上的生产研发类规模以上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时,实行“报备即批准”;全面推进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区块链+电子证照”应用;放宽境外专业人才执业资格,允许具有经国家认可的境外职业资格的建筑设计、规划等领域的境外专业人才,经备案后在天津提供专业服务,其在境外的从业经历可视同境内从业经历。

拓宽金融领域开放,集聚优质金融资源。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支持金融企业开展个人消费贷款不良资产批量转让试点;设立人民海外投贷基金;支持非金融企业集团在天津设立金融控股公司。

下一步,天津市将多措幷举,围绕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聚焦重点区域项目、加快经验复制推广、守住风险防控底线等方面抓好试点方案的贯彻落实。(张道正 王君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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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天津 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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